武学善:落实“两个责任”之我见
来源: | 日期:2014-11-10 08:41:2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如何更好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深化“两责”认识,提高履责的高度自觉性
“两个责任”的提出,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党委、纪委对此应有清醒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两个责任”与党内有关法规、文件赋予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是一脉相承的,同时也有发展、创新。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从上述有关规定到《决定》提出“两个责任”,明确要求党委既要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又要当好“执行者”和“推动者”;纪委既要承担“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又要履行好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所应负的监督责任。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使二者的责任更加明确,责任界线更加清晰,责任内涵也得到了深化和拓展。党委和纪委在履责过程中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增强履责的全面高效性
一要认真履行推进三转的主体责任。三转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深入推进,取决于党委的决策部署和高度负责。各级党委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重新调整纪委分工,梳理、精简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使纪委摆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营造真转、实转、快转的浓厚氛围。二要认真履行领导示范带动责任。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要认真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责任。坚持学习制度,狠抓时间、内容、人员、考勤四落实。在学习内容上,始终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作为重点,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提高依法执纪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四要认真履行制度保障建设责任。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废、改、立、行,细化“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及差旅费用、党务政务公开”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公开承诺”、“严禁大操大办”等廉政建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到三重一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努力构建清廉用权的制度环境,防止各类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五要认真履行干部监督管理责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观,全面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有舞台。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约谈工作机制,通过约谈层层传导压力,级级靠实责任,发挥好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六要认真履行党委督导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察、指导,组织检查调研,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偏。围绕工程施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环节,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三、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提升履责的科学实效性。
一要认真履行正风肃纪责任。要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具体办法》,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惩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监督检查办法》、《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分解责任,细化任务,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同联动的整体合力,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抓督促检查、抓问责问效。采取约谈汇报,诫勉谈话,工作通报等形式,加强对各项决策部署、文件精神,政策措施、各条禁令的贯彻执行,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督查,维护政令畅通,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外出、婚丧喜庆事宜等请示汇报和备案制度,将点名道姓曝光做到常态化,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二要认真履行信访办理责任。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符合政策能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诉求,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释,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类问题,维护群众合理诉求。三要认真履行预防教育责任。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重点抓好职业道德、岗位廉政和警示教育。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新任干部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增强廉政意识。四要认真履行廉政文化建设责任。充分利用廉政网、简讯简报、户外电子屏、廉政文化墙,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工作成果以及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增强教育的震撼力、警示力和渗透力,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五要认真履行案件查办责任。严格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要求,规范线索管理和处置,充分发挥线索在查办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纪要追究的倒逼机制,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特别是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分清不同责任,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出现违法乱纪人和事,实行“一票否决”。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典型问题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六要认真履行自身建设责任。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强化担当意识,不断深化学习、提升能力、增强党性。做到敢于担当、勇于碰硬,面对风险敢为、面对困难敢闯、面对问题敢抓,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加强执纪监督,严查违纪行为,争做“三严三实”的表率,以过硬的作风进行铁面执纪监督,发挥好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四、强化“履责”制导,让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一要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程度、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党委书记的责任意识强不强、“主抓”力度大不大。这就要求党委书记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真正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增强履行“第一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的同时,尽可能抓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方面、各环节上的工作,努力做到直接抓、直接管,具体抓、抓具体。二要强化“齐抓共管”意识。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都是主体责任的分担者,没有他们的“齐抓共管”,主体责任势必沦为空谈。这就要求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明确党委班子、班子成员和纪委履行各自责任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确保各责任主体在贯彻落实责任制方面承担的所有工作都有程序、所有程序都有控制、所有控制都有标准,使履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把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项扛在肩上,毫不懈怠、齐心协力地抓实抓好。三要强化“群策群力”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借助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走“群策群力”之路。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注重发挥组织、纪检、检察、法院、财政、审计、宣传部门对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助推作用,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特别是要提高监督同级党委的自觉性,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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