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平英: 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来源: | 日期:2014-11-05 08:05:57
甘肃省十二届八次全委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提出着力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必须履行的职责,同时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纪委书记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好监督责任。
一要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责任。要始终把协助县委落实主体放在首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重点要在发挥好三个作用上求实效: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县委报告中央、省、市纪委有关部署和要求并且提出落实的建议,定期要向县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一些重大的问题,要及时提请县委会议专题研究,积极协助县委解决好这些问题,抓好落实。协助县委向上级纪委汇报履行主体责任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县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党的组织、宣传、统战部门以及群团组织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通过调研、约谈等方式,加强对乡镇、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市纪委和县委报告并推动解决。
二要认真履行好教育监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是基础,重点要在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是求实效:要突出纪律教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应该请示报告的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对重大的问题、重要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及时地、如实地向组织请示报告。要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强化监督执纪的意识,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的问题,保证党纪条规得到有效落实。要加大曝光的力度。加大对违反党的纪律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三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求实效。坚决落实规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要求,配合县委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十六条”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汇总上报工作,同时设立并公布举报的电话,认真执行月报制度,每月作出专题报告。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突出节假日期间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从具体问题入手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核查的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坚决纠正“四风”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核查“四风”问题举报线索,通报有关典型案例,坚决遏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节假日滥发物品等不正之风,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从严查处,公开曝光、绝不姑息。
四要认真履行好案件查办责任。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求使党员干部“不敢腐”。加大对信访举报的核查力度,进一步清理案件的线索、分类处置,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对信访件“不会查”、“不愿查”、“不敢查”的问题,对一些重大案件线索由县纪委直接组织力量进行查办,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着力加强廉政风险的防控机制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求使党员干部“不能腐”。结合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把防范廉政风险和防范业务风险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使我们党员干部“不想腐”。通过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书画展、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征集、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廉政文化“六进”等活动,努力使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党员干部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
五要认真履行好推动落实责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测评、考核、督查、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把工作目标定位在聚焦反腐倡廉主业,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和纪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开展约谈工作,把个别约谈与集体约谈相结合、常规约谈和专题约谈相结合,对新任的纪委书记进行谈话,对信访举报多、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部门进行专题约谈,达到“强意识、压担子、增责任”的效果。强化责任追究,紧盯“不落实的事情”,严查“不落实的人”,做到小事提醒、大事问责,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以及不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适时对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通过这些举措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力。
六要认真履行好推进“三转”责任。首先要主动转职能,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主业、明确重点,把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其次要努力转方式,要主动作为,把信访举报受理以“转办”为主转为主动清理线索、及时跟进核实,努力增强监督实效;通过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按照案件审理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第三要突出转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要进一步来改进文风会风,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切实增强履职的能力。要通过举办研讨班、培训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监督执纪的能力;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以更高的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实践锻炼、严明纪律约束,建设一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纪检队伍。
(此文刊登于甘肃省纪检监察信息网/编辑 冯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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