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涛:在学思践悟中推动监督责任全面落实
来源: | 日期:2014-10-22 13:29:15
中纪委网站“学思践悟”专栏系列文章深刻阐述和解读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精神实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思、践、悟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全面落实好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明确主责,协助党委抓监督
要把协助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首要职责。一是抓理念。通过认真学习 “学思践悟”系列文章,深刻查找在工作理念、目标、路径、措施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加快推进理念转变、目标转换、工作转轨。二是突协助。协助区委及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办法》,结合了平川实际,对责任追究的对象进行了明确,将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捆绑起来一起追究,防止以集体名义不了了之。三是强重点。区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中,制定了《关于落实纪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提出了“433”监督责任体系,为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理清了思路。
二、突出主业,围绕重点抓监督
突出执纪监督问责,重点抓好案件查办、纠正“四风”等工作。一是整合办案力量。推行“全员办案”机制,实行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制度,突出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快查快结,提高了办案效率。截止9月份,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7件,正在初核43件,立案查处13件,结案1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二是着力纠正“四风”。重点开展“庸懒散乱”、“三公经费”和“吃空饷”问题三个专项整治行动,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明查暗访、回访、跟踪督查、考核评价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今年共下发作风纪律方面的通报7期,点名道姓通报58人次,约谈部门单位主要领导26人次,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12起,诫勉、约谈12人。三是强化教育引导。编印《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读本》2000本,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和村社干部认真学习。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下发典型案例通报3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2场次等。
三、开拓思路,创新方式抓监督
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拓展思路,着力抓了六项创新工作。一是开展了“访廉问效”活动。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区委、区政府年初确定的“三重”工作进行督查问效,共发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任务不明确、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村居具体事务不公开、班子不团结、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57个,已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开展了“三访”活动。针对党员干部对“八项规定”、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村居干部损害公共利益、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纪工委驻点接访、纪委常委带案下访、区纪委书记重点约访”的“三访”活动,“面对面”倾听民声,“心连心”答疑解惑,“实打实”解决困难,截至目前,已开展接访活动三轮,接访各类问题41件,转办34件,区纪委初核7件。三是开展了巩固提升年活动。针对换届后新一届监委会班子对业务不熟悉、监督作用发挥不力等问题,在91个村(社区)全部成立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开展了村居务监督工作巩固提升年活动,着力解决了监委会干部动力不足、业务不熟,村居事务底数不清、管理松散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强了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制定了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实施方案》,将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为6大项26小项,分解到全区25个责任单位,并将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全区工作大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五是实施了电子监察拓展提升工程。延伸拓展“一中心多系统”的电子监察系统,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计算机程序化、标准化管理,实时跟踪监控廉政风险点,尽可能使行政权力在电子全程监察下阳光运行,积极构建“制度+科技”的电子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系统,建成后将与市电子监察系统互联互通,形成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电子监督体系。六是谋划了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主要采用“实体+数字”的展示模式,充分发挥现代信息化优势,打造数字化警示教育基地。基地实体总面积约为140平方米,虚拟展馆承载内容的能力相当于1000平方米,建成后将成为我省首个数字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四、立足“三转”,固本强基抓监督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强化纪律检查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完善了乡镇街道纪委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区纪委对一些重要案件线索的处置和查办在向区委汇报的同时都向市纪委作了汇报;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都是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推动了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对区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优化,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加了第二纪检监察室,内设机构由原来的9个减少为8个,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倾斜。对区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三轮清理调整,先后共取消或不再参与的42个,保留11个。三是督促基层纪检干部回归主业。规范了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区直部门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员分工,明确各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分管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执纪、监督、问责,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全区11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27个部门单位纪检员的工作分工全部调整到位。完善了区纪委书记约谈乡镇街道纪委书记、部门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员制度,今年以来,对27个部门单位的纪(工)委书记、纪检员进行了约谈,进一步明确了“三转”思路,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四是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要求,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强化教育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集中对全区91名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2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全市新任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此文刊登于甘肃省纪检监察信息网/编辑 冯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