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斌:落实“三转”之我见
来源: | 日期:2014-08-26 09:40:32
作为落实“三转”的具体执行者,我认为,科学推进“三转”要至少做到三点,即在思想认识方面要强行入轨,在主业主责方面要准确定位,在履职能力方面要主动提升。
(一)思想认识上要强行入轨。首先,要坚决摒弃认识上的一些偏差。如,派驻纪检组长这个岗位只是解决干部政治待遇的,不是真正干事业的。从单位的业务工作看,本人是外行,想干不会干;从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看,不是工青妇,就是计划生育,是一个打杂的,顶替领导开会的,不相干还得干,不愿去还得去;从履行职责看,担心主业开展起来会被单位“边缘化”,等等。其次,要彻底打消思想上的一些顾虑。如,现在纪律检查进行体制改革和“三转”,对于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会更高,像我们这些在基层工作提拔担任纪检组长的,一直没有查办案件、年龄又偏大的同志,思想压力大,有顾虑,有困惑,存在着进退和适应的现实问题。第三,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要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吃透上情,明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的主要举措,是当前反腐败形势任务发展的现实要求,是纪检监察工作回归本位的必然要求,进而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体制机制方面的制度保障。作为党的派驻机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对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就要认真学习领会,无条件的贯彻执行,
(二)主业主责上要准确定位。转职能是“三转”的核心,重在准确定位,突出主业,解决好错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管到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管部门,切实集中精力,转到执纪问责监督上来。一是要上行下效,完善制度。落实“三转”,我们必须统一部署,上行下效,根据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出一整套结合实际、方向明确、可规范操作的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各项配套的保障制度。二是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一方面纪委机关要明确与派驻机构的关系,明确岗位职责,让大家明白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同时,要完善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另一方面,派驻机构必须理顺与驻在部门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避免出现以前只要是纪委牵头考核的,责任就落在纪检组肩上的问题,真正使派驻机构回到执纪监督上来。三是要突出主业,强化监督。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业,处理好“收”与“放”的关系。要真正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坚决放手。同时,要聚焦目标,围绕中心,抓紧抓实抓好,不能“耕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三)履职能力上要主动提升。转作风是“三转”的保障,就是要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带头严格自律、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纠正“四风”、带头依法规范监督行为,以良好的作风树立派驻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一是要着力提升政治素质。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做到信念坚定、立场坚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着力提升能力素质。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努力掌握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切实提高监督能力。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积极协助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的制定、分解、督促检查和监督考核,全力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促进责任制落实。三是要着力提升作风素质。牢固树立纪检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严于律己,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