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严格“廉政体检”,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
来源: | 日期:2021-07-22 08:40:53
“经审查,会宁县杨崖集镇杨崖集村委会副主任张某某,因违反廉洁纪律,2020年12月9日,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近日,会宁县纪委监委对某单位征求廉洁自律意见的1420名同志进行“廉政体检”后,出具了一份廉政“诊断书”。
今年以来,会宁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选先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坚持严字当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决把好选人用人“受理关”“程序关”“意见关”“专责关”,切实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严把“受理关”,确保受理范围准确
进一步完善《会宁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回复工作办法》,为廉政审查“定规矩”。通过建立科学规范、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切实做到流转顺畅、管理规范、协同高效。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组织实施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意见工作,归口受理廉政审查,并对审查事项、审查对象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和人员,报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不属于范围内的不予受理,并向征求意见单位讲清原因,确保廉政审核受理合理有效。
严把“程序关”,确保审核程序规范
县纪委监委在办理廉政意见审查时,按照“集中、分散、再集中”的工作程序,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会同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对审查对象进行“全面体检”,重点审查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审查过程中,由承办人员、相关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字确认。在整个程序中,被审查对象的廉政意见通过层层把关,精准核实,做到了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严把“意见关”,确保意见回复精准
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梳理汇总各相关室的审查结果,根据“有信访反映及问题线索,但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反映问题予以了结”“有信访反映及问题线索,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已满”“有信访反映及问题线索,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等情形,提出初步意见,报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正式函复征求单位,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对廉政档案动态更新,规范管理。
严把“责任关”,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县纪委监委在向征求意见的发函单位出具正式书面回复意见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做到不回避、不遮掩,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审查意见,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同时,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存在审查不严、隐瞒或夸大事实,甚至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以严厉的问责防止“灯下黑”。
据悉,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各类党风廉政意见111批次15976人次,207名党员干部因“廉检”不合格被终止提拔使用、职级晋升或评优选先。
(供稿:会宁县纪委监委 柴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