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靖远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 日期:2022-10-11 09:36:12
【喜迎党的二十大 忠诚担当扬正气】
靖远县纪检监察工作这十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靖远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拳推进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这十年,靖远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政治监督更加有效,服务大局更加有力,深化改革更加有序,执纪问责更加精准,队伍建设更加过硬,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政治建设,“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更加坚定
十年来,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常委会议、干部例会第一议题,以上率下、学思践悟,让纪检监察干部成为政治信念坚定、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能力过硬的排头兵和风向标。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在思想深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从机制入手,形成制度支撑,制定了《关于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靖远县强化政治生态建设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工作方案》《关于落实纪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靖远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靖远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建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示范点4个,充分发挥了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责179人次,其中“一把手”35人次,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主动性、自觉性。
聚焦监督首责,全力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十年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守职责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把监督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始终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压责任、纠偏差、防风险、抓整改、促落实,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围绕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831个,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11件,全力督促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靖远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始终把政治监督监督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确保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紧盯“关键少数”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监督检查;紧盯行使权力主体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做到权责一致、守责尽责。紧盯权力运行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合规合纪合法,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紧盯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依规依纪依法公开权力,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严把选人用人关,出具廉政审查意见24997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98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核查,共核查兼职人员245人,问责210人。我们紧盯形势任务及时跟进监督,在服务和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精准发力,以有力有效监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坚守人民立场,切实回应群众利益关切
十年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解民忧、护民利、纾民怨、暖民心,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我们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和治理。聚焦扶贫、教育、医疗、社保、食品、政法等重点领域,查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向人民群众最痛恨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亮剑。开展“两查两保”、“一卡通”管理、退耕还林、义务教育、食药药品、医疗卫生、停车设施管理“一难两乱”、营商环境、互助资金、粮食购销、供销社系统、扶贫领域、金融领域等专项整治和治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7人,组织处理296人,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5期128件285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共受理各类疑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80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1件、处分31人、其他形式处理19人(其中:查处白银首例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1件3人)。协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受理处置问题线索16件,问责21人;对涉及政法干警的46件案件进行了复核,督促建立修订完善制度57项,做实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让群众感受到从严治党时刻在身边。
持续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成果不断深化巩固
十年来,县纪委监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突破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建立健全机制,制定了《中共靖远县委关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靖远县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2015年,首次对违规操办“满月宴”“乔迁宴”的3名党员干部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聚焦重要时间节点与“关键少数”,持续开展明查暗访,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办公用房、餐饮浪费、会所歪风、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酒杯中的奢靡之风”、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81件,党政纪处分99人,组织处理241人,批评教育124人;通报曝光35 期69 件。常态化开展“四风”问题督查,共查处“四风”问题353件88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5期124件426人。开展“四察四治”“三纠三促”“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等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活动,查处突出问题99件,督促整改问题180个,问责单位52个,处理385人次,纠正了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一体推进三不,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反腐
十年来,县纪委监委坚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零容忍态度不变,保持压倒性胜利不松劲,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一体推进“三不”。
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的,严查严办。十八大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339件,处置问题线索2365件,立案9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4人次,查处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28件,移送司法机关23人,同时大力开展追逃追赃工作,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持续强化。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注重“三个区分开来”,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010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2750人次,占91.4%。对一些易发多发典型问题,坚持将“查剖改”“惩治防”贯通起来,强化纪法教育、明晰政策规定、严肃查处问责、通报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牢。加强廉政教育,充分发挥廉政教育正本清源的作用,制定《靖远县新任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试行)》《靖远县党员干部谈话办法》,十八大以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200多人次,常态化开展个别约谈提醒800多人次。加强警示教育,深化标本兼治,2015年,建成靖远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160多次场次,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更加坚定。2018年,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整理,组织编纂并出版发行了《靖远县纪检监察志(1951-2018)》。
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执纪执法体系
十年来,县纪委监委始终严格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县改革的路线图持续深化、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派驻机构改革,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根本动力。
2012年12月,成立中共靖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乡镇纪工委;2014年2月,内设机构调整变更为7个;2018年1月,靖远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县纪委和县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2019年1月,内设机构调整为12个;2022年1月,在同级党和国家机关设立派驻机构,成立8个综合派驻组、1个派出组,县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室,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形成了更高效、更规范的监督合力,推动各项监督贯通融合,治理效能更加集聚彰显。2022年6月,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建立健全特约监察员制度,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
十年来,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强化政治建设,持续提升能力素质,强化内部管控,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用实际行动和显著成效,彰显铁一般的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始终将自身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十八大以来,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强化主责主业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各项规定,带头改进作风,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了《靖远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守则》,提出了“十要十不准”的纪律要求,加强自我约束;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分层次开展家访,强化“8小时以外”的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主题活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年”暨“铸魂强基、提能塑形”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严格管理、严的作风、严格教育、严格监督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始终把加强自身能力素质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以干代训”等制度,大力推行“岗位练兵”,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实现干部培训常态化、全覆盖,通过“以考促学、以考检学”来检验学习成果,提高纪检干部的工作本领。十年来,开展全员培训1600多人次,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专题培训班186人次,选派业务骨干参与省市专案152人次,抽调乡镇、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纪委监委“以干代训”238人次,在实践锻炼中提高能力。
始终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把纪检监察系统自身置于严格监督之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诚恳接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十年来,坚持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共受理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2件57人,立案7件10人,给予党纪处分10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人),组织处理10人,有力维护了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和肌体健康。
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将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坚持不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靖远作出更大贡献。(任文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