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6632人次
来源: | 日期:2022-09-17 14:33:19
“王某2021年6月给予诫勉谈话,影响期已满,建议不影响使用……”这是靖远县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拟提拔人员一一进行认真廉政“体检”,并客观做出廉政评价时的场景。
归口管理、层层把关、分类会审、统一回复……今年以来,靖远县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强化党员干部廉政审查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情况中提前介入监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先评优”。
为确保廉政意见回复有据可查,县纪委监委全面梳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受处分处理情况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建立台账,澄清底数,做到数据准确、心中有数;同时,积极为全县1574名县管科级领导干部“量身定制”廉政档案,按照“一人一档、档随人走”方式,对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为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岗位调整、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提供重要依据,为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县纪委监委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查流程,明确规定廉政意见回复受理范围、反馈内容和要求时限。收到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由案管室牵头汇总,并会同信访室围绕被征求对象是否涉及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情况进行联合‘会审’,全面体检,形成综合意见呈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答复相关部门”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介绍到。
此外,为防止负责廉政审查的工作人员出现“老熟人”思想,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党风廉政回复意见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违反保密纪律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当好廉政审查的“守门员”。
据统计,1-8月,全县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6632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49人次。 (供稿:白银平 吴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