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处理124人次
来源: | 日期:2021-06-22 15:49:38
今年以来,靖远县纪委监委按照教育告诫在前、惩戒在后的思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1-5月,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24人次。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将监督关口前移,注重用好制度和教育的戒尺,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常态化深入开展纪律教育;通过科级干部轮训、新任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新入党人员集中培训等讲授廉政专题党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将学用“一报两刊”活动延伸到全县每一个村(居)委会、覆盖到每一名党员,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及时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同时,深入开展“正家风、转作风”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员干部家风建设读本》,督促领导干部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县电视台、“靖远清风”微信公众号、广场大屏幕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解读纪律要求,给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提神醒脑”。
县纪委监委还坚持抓早抓小,在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对全县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及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提醒告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5月,县纪委监委通过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处理107人次。
此外,坚持紧盯重要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深化运用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检查、下基层走访等方式排查线索、发现问题,对违纪违法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二种形态”14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3人次。
(邢建生 白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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