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做细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 | 日期:2015-09-30 08:30:23
“严”字当头 “细”字贯穿
靖远县做细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靖远县坚持抓早抓小、未雨绸缪,注重教育预防、强化监督执纪、突出纪律审查,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努力做细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找准关键点,在教育预防上发好力。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敬畏党纪国法,不睬“雷区”、不碰“红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办了“中国梦·清风颂”主题演讲比赛。落实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制度,今年以来组织34名拟任领导干部参加廉政法规考试,对调整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落实“两个责任”暨廉政谈话。建立健全县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切实增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强化约谈问责,对4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和约谈,防微杜渐。
找准切入点,在编织监督网上尽好责。对全县未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县直部门单位,明确了分管领导,确保监督责任全覆盖。探索建立了调查、研判、查纠“三位一体”的分析研判机制,制定了《靖远县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靖远县纪检监察机构巡查工作办法》,靠实了各牵头单位的督查责任,细化了责任追究措施。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着力构建全县作风建设新格局。全方位开展正风肃纪行动,组建了6个作风督查组,加强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运用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打好立体监督“组合拳”,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狠刹公款吃喝、送节礼等问题。
找准落脚点,在纪律审查上出重拳。严格贯彻执行《甘肃省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与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优质、高效、协同办案。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违规违纪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乡镇部门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督责任。县纪委每半年对各乡镇、县直部门案件查办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长期不办案件的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其负责人。
(供稿 王银堂 白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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