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格言 |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 日期:2026-04-02 09:17:04

【微言大义】
清朝嘉庆十七年(1812年)八月,兰州城墙修葺一新,时任陕甘总督那彦成撰写《重修兰州城碑记》以为纪念。
从碑文得知,兰州城墙距离上次重修已七十多年,年久失修,多有损毁。两年前,那彦成刚到任时,就谋划着此事。他认为城墙既起到防卫作用,也代表着城市形象,往来络绎,“形势最要”。但如此耗费人力物力的工程,尽管身为总督,他也不敢仓促上马。
几个月后,陇中遭遇干旱,因为错过农时,许多灾民的生计没有着落,最稳妥的解决办法,是让灾民在次年秋收前有一个稳定的收入。这时,那彦成想到修城之事,于是招募灾民以工代赈,修城务工。这样,既推动了修城工程,也解决了灾民生计。
待竣工之日,“工举而民悦,城成而岁熟”,官方、民间都皆大欢喜。那彦成不禁感慨,修城墙一事前后议了两年,因担心给百姓造成负担,迟迟没有动工,这次在解决灾民生计的同时,让工程顺利落地,可谓是“二事不相谋,适以相成”。
在古代,城墙有它存在的社会价值。客观来说,修缮城墙,属于正常公务,历代都有惯例,甚至算不上“形象工程”。那彦成作为陕甘的“头号大员”,完全可以下令直接启动。但他能从实际出发,慎重决策这个重大项目,并等到合适契机时,达成两全其美的效果,不务虚功,不图近利,显示了封疆大吏的格局和智慧。
古人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政策的好坏,要看它的初衷,还要看执行政策的人是热衷于造势一时,还是造福一方。造福一方的,心中有民,自然会政兴人和;而总想着造势一时,捞取“好处”的,只会遭人唾弃。君不见商纣王、隋炀帝,奢靡华丽的“城墙”修得再高再牢,也终究在民心向背前说塌就塌。
(王家安)
【物载春秋】

“洪武七年”城砖
明代,兰州市西关十字城墙地基出土。长44厘米,宽22.5厘米,厚10.3厘米,稍残,上横印“大明洪武七年兰州卫指挥使司造”。
(甘肃省博物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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