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靶向纠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来源: | 日期:2023-08-25 08:38:39
会宁县土高山乡红湾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胡某某等人对农村低保审核把关不严、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四有户’违规享受农村低保,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流失,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问责2人……
会宁县河畔镇王家岔村某村民小组组长违规分配村民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损害了群众利益,违反党的群众纪律,给予其批评教育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会宁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围绕打造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县和农业强县目标,制定印发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组,综合运用“室组乡(镇)”“县乡村”联动全链条常态化监督机制开展监督检查,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多发易发的关键环节,打好“谈督巡问”组合拳,着重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全过程精准监督,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
坚持专起来抓,统起来推,联动各职能部门,监督、监管、整治同向发力,靶向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6轮次,发现问题89个,印发通报3期,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13人次;查处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件,责任追究18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7份。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越是任务艰巨越是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越是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我们将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纠治一切影响党和国家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正风肃纪新成效赢得广大群众信赖和支持。”会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