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

会宁:1-10月运用“四种形态” 处理474人

来源: | 日期:2018-11-12 06:52:19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新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于“救”,着力于“治”,着眼于“防”,辅之以“惩”,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至10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74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71人,占比57.17%;第二种形态处理170人次,占比35.8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6人次,占比3.38%;第四种形态处理17人次,占比3.59%。

“无病常防”勤种“疫苗”。始终把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把提神醒脑体现在“日常”,勤于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截止10月底,诫勉谈话73人,告诫约谈168人,提醒谈话19人,批评教育11人。

“小病早治”问诊“开方”。对待不同程度的轻微违纪行为,综合考虑违纪事实、性质、情节、认错态度、配合调查、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等各方面因素,对认识到错误、及时交代、愿意悔改的同志及时进行帮助和挽救,分类区别违纪不同情况,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等方式及时处理,防止“小病”成“大病”。截止10月底,党内警告98人,党内严重警告62人,行政警告3人,记过2人,责令辞职1人,免职1人,延长入党预备期2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

“大病快治”狠下“猛药”。坚决贯彻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等问题,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干部狠下猛药,合理使用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措施,让纪法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最大限度地保护、挽救干部。截止10月底,撤销党内职务3人,留党察看5人,开除党籍8人。

“重病严治”强去“毒瘤”。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寸步不让,重拳出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注重加强与检察、审计、公安等部分的协作配合,整合信息资源和技术手段,形成高效、优质、协同办案合力,加大对“极少数”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执纪审查震慑腐败、纠正错误的治本功能。截止10月底,开除党籍15人,开除公职2人。

(供稿 张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