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纪检监察干部热议新修订《条例》
来源: | 日期:2018-09-14 06:14:07
律人必先律己,执纪必先学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会宁县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中纪委网站、纪检监察报、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条例》,并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热议。
“新《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向全党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全县纪检干部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高斌说道。
县监委委员王济说:“《条例》第27、28、29、30、33条对纪法衔接作出了规定,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之前一直在检察院工作,对职务犯罪那一块比较熟悉,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党纪党规学习,特别是在纪法衔接上多思考,为执纪审查工作打下牢固根基。”
“此次《条例》修订,增加了对‘四风’、扶贫领域腐败、扫黑除恶等当前重点、热点问题的具体规定,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依据。”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陈斌如是说。
“《条例》中新增加了扶贫领域有关事项优厚亲友、明显有失公平的处分规定,特别是注意到对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更加体现了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作为基层一线纪检干部,我们要加强学习,强化贯彻执行,坚决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新添乡纪委书记牛克虎谈道。
下一步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学、反复学、深入学、对比学,并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扎实做好宣传、解读等工作,切实增强全县党员的纪律意识,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