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纪巡联动”实现“1+1>2”
来源: | 日期:2022-12-27 16:19:32
为切实提升监督质效,近年来,靖远县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纪巡联动新形式、新方法、新机制,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推动纪巡监督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县委将巡察工作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有力武器和体现政治担当的重要抓手,积极履行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纪巡联动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十六届靖远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中也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对巡察工作的支持配合责任,为强化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增强巡察监督权威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强巡前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在确定县委巡察计划时,综合考虑巡察工作进度和年度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问题,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纪检监察专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通过整合纪检监察监督内容和监督力量,打好“组合拳”,杜绝多头监督、重复监督,减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每轮巡察进驻前,县委巡察办按照工作需要,函请县纪委监委相关职能室提供需要重点关注的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从不同角度为被巡察党组织“精准画像”,有效增强巡察工作的主动性和方向性。
加强巡中协作,凝聚监督合力。在听取巡察阶段性情况汇报时,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结合日常监督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集中移交前,巡察组就重要问题线索、重要政策适用,会同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审理室进行会商研判,集体研究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移交线索的成案率。
加强巡后联动,提升整改质效。巡察反馈时,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巡察反馈会,第一时间掌握巡察发现问题情况。会后,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和成效台账共同审核把关,联合组建督查组狠抓整改督查,聚焦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现纪巡联动效力加成。
十六届县委首轮巡察以来,通过纪巡联动体制机制,已对546条反馈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18条问题线索进行研判补充并移送县纪委核实。下一步,县委巡察机构将进一步加强纪巡联动协作配合,推动增强监督合力,扎实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