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

靖远县委高质量推动巡察工作发展

来源: | 日期:2022-10-25 09:08:08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持续释放震慑效应

——县委高质量推动巡察工作发展


  巡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自2016年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靖远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高位推动,扛牢主体责任 

  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积极履行政治巡察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靖远县根据上级指导精神和安排部署,及时出台了《中共靖远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健全完善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中共靖远县委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的暂行办法》《起草审改巡察报告要则》等巡察工作制度,编印了《靖远县巡察工作指导手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12次,点人点事点问题41件次,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12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靠前指挥、全程把控巡察方向、持续传导压力,共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12场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15场次,进一步加强了对巡察工作的领导。 

  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察 

  县委巡察机构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根本任务,自觉跟进、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巡察工作扎实开展。2016年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立足“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政治巡察方向,不折不扣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共组建93个巡察组,累计开展12轮巡察工作,巡察人员共翻阅账本、会议记录、档案资料等43600余册,开展个别谈话2403人次,受理来信来电810余件,累计发现问题3831个,推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3267个,经巡察督导及调研走访显示,群众对巡察效果满意率达90%。 

  做实整改,强化成果运用 

  县委巡察机构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着力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完善制度,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839件,立案43件,51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2人,诫勉谈话74人,批评教育232人,书面检查269人,调整村书记158人、村主任143人,追缴违规所得15.6万元。根据巡察发现问题情况,县委巡察机构向各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建议260余条,向县财政、民政、卫生、教育等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20条;县纪委监委向人行靖远县支行下发关于严肃金融纪律的函件1次,向县财政局下发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函件1次,并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3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问责,给予3名相关领导人党政纪处分;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1次;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20余项,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目标。 

  固本强基,建设巡察队伍 

  新时代对巡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只有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才能担负起巡察的重要使命。推进“三库”建设。从全县各个行业领域择优选拔了114名业务素质硬、政治素养高的专业人才,组建了靖远县巡察工作专家库、组长库、人才库,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强化“以干代训”。全县巡察干部参加省委巡视3人次,参加市委和县委巡察308人次,12名优秀年轻干部被选派到县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4名党员干部受到提拔或重用,充分发挥了巡察岗位的“熔炉”“练兵场”作用,实现了干部成长与巡察工作双促进、双提升。深化全员培训。截至目前,我县参加中央巡视办培训1人次、省委巡视办培训30人次、市委巡察办培训32人次,县级共组织开展了12场308人次的巡察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了一支党性强、纪律严、作风硬、业务精的巡察“尖兵”队伍。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察监督永远在路上。县委巡察机构将在市委巡察机构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担当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以扎扎实实的监督成效,为谱写靖远更加出彩绚丽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