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

靖远:新时代 新担当 新作为

来源: | 日期:2019-01-25 06:47:36

2018年,靖远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一是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有力。以责任分解、约谈提醒、督导检查、述职述廉为抓手,形成逐级抓、层层压的责任落实局面;以督查考核、监督问责为抓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重点部门负责人82人次,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场次;县纪委书记每半年向县委常委、人大、政协党组书记开展1次监督提醒谈话,全县共有44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二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严明。以落实“两个维护”、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政治生态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即知即改,建立清单台账。三是廉政审查更加严格按照“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的方式,为全县1568名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着力画好干部“廉政像”。严把评先选优廉政审查关,2018年共审查个人977人次、单位178个(次);组织实施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3场次,参加考试68人,合格率98.5%,1人因廉政考试未通过被暂缓提拔任用。

坚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作风纪律更加严明。每逢重要节假日,县纪委监委通过下发通知、并通过电视台、广场大屏幕、靖远清风微信公众平台等以媒体宣传的方式,严明节日纪律要求,做到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二是廉政教育更加多样。采取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让党的纪律入心入脑,让党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在教育系统开展以“承家风、弘美德、树形象”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活动18场次。三是纠正“四风”更加有力。开展作风纪律检查8场次,开展伙食费整治专项整治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求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件,处理38人。深入推进“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1件,问责209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

坚持围绕脱贫攻坚任务,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一是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线索移交制度》《专项治理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机制。制定《靖远县2018-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采用“1+2+N”的治理模式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年初,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集体提醒谈话,18个乡镇党委、纪委,30个脱贫攻坚成员单位签订了整治承诺书。二是督查措施更加具体。实行县纪委监委联系乡镇、部门单位制度,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共深入18个乡镇开展督查调研22次,发现问题26个,整改落实26个。开展专项督查,成立2个督查组,对精准扶贫“一户一策”填写情况进行随机入户监督检查,共检查27户,发现问题线索1件,经核查问责4人。三是整治重点更加明确。对扶贫领域问题及查处情况进行月汇总、季分析,列出重点整治范围,对扶贫领域反映问题较多的7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到位。四是查处问责更加严格。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进行了“大起底”“回头看”,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1件,处理14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6人,组织处理70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次43件100人。

坚持高压反腐态势,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

一是信访举报渠道更加完善。采取“闭环运行”“三级接访”“带信下访”等多项举措,实现“信、电、访、网、微信”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无缝衔接,受理信访举报392件。二是廉政宣传取得新突破。特邀10余名省市县主流新闻媒体负责人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阳光纪检、开门纳谏”为主题的“媒体开放日”活动,发送靖远清风手机报36期,“靖远清风”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172期,“矩阵头条”推送信息90条,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共采用300余篇,其中:中纪委网站2篇、中国纪检监察报1篇、新华社1篇,实现了中央级媒体稿件采纳“零突破”。首次对靖远县自1951年以来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整理,编篆了《靖远县纪检监察志(1951-2018)》,填补了靖远县纪检监察志书编篆的空白。三是查处违纪(法)行为更加有力。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376件,立案审查1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4人;涉嫌犯罪监察立案3件3人。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处理38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04人次,第二种形态141人次,第三种形态13人次,第四种形态22人次。四是审查调查更加安全对办案安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查找清除安全隐患,制定紧急救治绿色通道、谈话陪护等制度,做到层层审批,责任到人。县纪委监委新建标准化谈话室2间、监控室1间、医务室1间,提高办案安全和科技化水平。

坚持政治巡察方向,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一是详细制定巡察规划。制定中共靖远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确定巡察范围和对象。对全县扶贫领域的77个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巡察,共梳理排查问题线索125条,移送核实问题线索22条,移交整改103条。二是健全完善巡察机构设置。成立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部门遴选优秀干部组建县委巡察工作组长库和人才库,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三是突出巡视巡察。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按照要求第一时间提供相关资料,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巡视巡察期间共收到巡视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147件,已核查98件,其中立案审查10件,其他方式处理88件。十五届县委第六轮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87条,经核实立案审查5件,其他方式处理52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竭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是基层监督体制更加健全。联合县委农办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中选聘180名监督员,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按照“一村(社区)一员”的原则,选派优秀乡镇驻村干部担任村级纪检监察员,实行“五员”工作法,实现“零距离”监督,村级纪检监察员进村入户8709户,帮助解决问题1578个,向乡镇党委报告问题线索72条,经核查立案17件。二是基层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了乡镇(县直)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抽调办案制度,通过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有效解决乡镇纪委办案难的问题,避免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18个乡镇纪委自查自办案件达到27件。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联合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及接访活动1场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受理各类疑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7件(重复件10件),其中:移交政法机关5件,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22件,给予恶势力团伙成员党纪处分2件2人,查处白银首例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1件3人。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一是政治品质更加过硬。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赴延安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党性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五星级党员”争创活动和交通劝导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员的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提升。2018年委机关1名党员被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二是自我监督更加完善。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35项。坚持刀刃向内,绝不护短遮丑,坚决防止“灯下黑”,通过内部巡察,共问责纪检监察干部18人。从社会各界聘请特约监察员22名,对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进行监督,特约监察员提出意见建议3条。三是工作本领进一步增强。通过邀请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业务骨干到县纪委监委开展纪检监察和法律知识讲座,采取以干代训等方式,带动乡镇、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工作本领。2018年12月,开展纪检监察知识测试,113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测试,合格率100%。

走进2019年,靖远县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态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供稿 邢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