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

靖远: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80人次

来源: | 日期:2019-01-14 06:39:50

靖远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2018年1至12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8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4人次,占53.6%;运用第二种形态处分141人次,占37.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分13人次,占3.42%,运用第四种形态处分22人次,占5.78%。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通过“三个紧抓”,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紧抓线索收集。主动从信访举报、专项检查,巡察移交、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和行政执法机关等不同来源移送的问题线索中收集线索,做到集中管理,分类处置。紧抓纪律审查。按照“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的方式予以处置;对轻微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动辄则咎,及时运用组织处理措施;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严查严办、快查快结,并定期对受到留党察看及以下处分人员开展谈心回访,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法纪效果。紧抓案件审理。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全面履行案件审理职能,着力在提高站位、补齐短板、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求实效,力争把每起案件办成经得起社会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供稿 白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