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堡镇纪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8人
来源: | 日期:2018-01-09 08:52:37
2017年,平堡镇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以“六大纪律”为尺子,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8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组织处理27人;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人。
该镇纪委依据《工作规则》,灵活运用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对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通过约谈、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消除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对相关镇属部门、各村村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慢、混、卡”和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运用约谈问效、诫勉谈话、通报曝光等手段,提醒党员干部即知即改。同时,不断加大“走读式”谈话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将处分重心向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下沉,在严肃查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同时,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