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抓紧抓实“两个责任”的落实
来源: | 日期:2017-12-20 08:05:19
今年以来,靖远县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各级党组织传导压力,靠实责任,严抓落实,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分解明确责任。4月份,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定了2017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将全年任务细化分解为8大项72小项,每项工作都明确县级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靠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县委主要负责人同县委各常委签订了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同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县政协党组负责人签订了监督责任提醒书,经常开展日常谈话、提醒谈话,强化同级监督。
督查靠实责任。县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12次研究相关议题13项,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先后8次深入 17 个村(社)开展专题调研,并就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重点部门负责人82人次,与18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次。成立了6个督查组,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发现8个方面的问题40个,对5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8个单位限期整改。
问责强化责任。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管理考核,对各级党组织履行责任制情况进行实时过程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和避免以工作责任代替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14人进行了问责,其中诫勉谈话11人、告诫谈话3人;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1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
(供稿 王银堂 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