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旁听法院庭审 接受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日期:2014-05-26 17:52:55

关于组织开展“旁听法院庭审 接受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市纪委决定组织开展一次“旁听法院庭审 接受廉政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27日上午8:40

二、活动地点

市中级人民法院1楼会议大厅

三、入场时间

5月27日上午8:00-8:30

四、观摩纪律?

1.禁止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禁止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

2.听从法院工作人员指挥,遵守法庭旁听纪律。

3.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五、有关要求

1.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届时法院要进行安检;

2.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警示教育大会,统筹安排参会人员工作,准时参加,不得缺席;

3.认真听取庭审过程和内容,务必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4.请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5月26日下午3:40前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报市纪委监察局宣教与调研室。

5.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重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在各县区分会场参加活动,具体事宜与本县(区)法院联系。

联 系 人:张宝玉 张荣学

联系电话:8257842

中共白银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