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四统一”“实时化”“精准化” 全面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来源: | 日期:2020-08-05 06:43:46
为全面掌握市公安局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切实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市公安局队伍实际,全面推进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
为确保廉政档案客观翔实、整齐规范,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建档材料实行了“四统一”:一是统一填表内容。廉政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包括干部基本信息、工作简历、廉政奖惩情况、家属婚丧喜庆事宜、执行礼品(金)上缴情况、廉政承诺书等内容。二是统一案卷式样。统一编制了《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登记表》,规定了廉政档案案卷内容、格式和标准。三是统一来源渠道。明确规定注明个人填报的内容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有关事项报告要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四是统一审签制度。为严格责任,档案内容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签。登记表由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承诺真实性,同时由分管局领导审签,再由纪检部门检验后存档。若发现虚报、瞒报、错报一律追究个人责任和审签人责任。
廉政档案将实行动态监管,同时,也将作为推荐、提拔、任用干部,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供稿:郝世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