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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四举措”强化问题线索处置

来源: | 日期:2020-06-28 09:03:50

今年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坚决以高标准处置问题线索,以严要求强化民警纪律作风。针对个别公安县、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存在对问题线索相关材料制作不够细致或者处置线索不够规范的情况,驻市公安局纪检组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通过“四举措”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机制,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有记录、有监督。

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用好用活传统的信访举报、网络举报、内部巡察、监督检查、12389举报,创新运用实地调研、走访调查、约谈等方式,收集发现问题线索。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问题线索,全部由专人统一管理,建档建册,电子与纸质台账同步建立,详细记录接件时间、交办时间、承办人、办理期限、办结情况、反馈情况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落实集体综合研判。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由纪检监察干部集体综合研判,提出处置理由,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坚决做到处置方式恰当,处置流程规范有序。

注重线索处置质效。根据确定处置方式,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好执纪审查调查的深度和执纪问责的温度,真正让违纪者做到心服口服。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上半年,全市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共收到问题线索63件,接待信访群众20人次,电话答复群众问题15次。共立案审查违纪违法案件6起7人,给予组织处理25人。(供稿:郝世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