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七项协调机制”,构建全面有效的政治监督格局
来源: | 日期:2020-06-19 06:08:56
党的十九大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充分结合白银公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实践,探索建立完善与市公安局党委7项协调机制,进一步凝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合力。
一是工作推动机制。按市纪委监委要求,通过机制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市公安局党委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的实践中,确保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二是专题研讨机制。每年3次会同市公安局党委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提醒,把问题有效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信息反馈机制。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定期与市公安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四是问题通报机制。结合实际,向市公安局党委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或突出问题,向全体民警、辅警通报督察、审计发现的作风懒散、做事拖拉,执法随意性、不规范和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让每一名同志都感受到纪律无处不在、监督就在身边。五是督促整改机制。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督促市公安局党委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线索处置。驻市公安局纪检组适时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把既定的整改任务一项一项抓到位。六是巡察指导机制。督促市公安局党委巡察办做好对市局机关各部门警种以及各县分局的巡察工作,切实抓好“酒、密、网、车、枪”等重点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省厅“七个一律”禁酒规定和其他警令条规。七是联席会议机制。会同市纪委监委,检、法两院和市局扫黑办就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分析研判。会同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务保障处、法制支队、审计室就每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究。(供稿:郝世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