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市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来源: | 日期:2020-05-22 06:13:35
近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会上,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负责人原文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就前期的学习谈了三方面的体会:一是《规定》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的延展和细化,是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定》的制定出台着眼于党的建设全局,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停歇、不松劲、严到底的坚强决心。二是《规定》对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落实好“四个自我”的有效途径,也是解决“四个不纯”的有效方法。《规定》明确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内容、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的职责任务,明确了建立“责任清单”、“主体责任考核”等制度,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为落细落实提供了有效途径。三是《规定》对于纪检工作的定位更加清晰,有利于进一步厘清“两个责任”,推动纪检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
会议指出,要继续深入学习《规定》,吃透精神,并在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一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刀把子”,要始终重视加强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把能力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党员民警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取决于思想觉悟,也取决于能力本领。要高度重视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学习,提升本领。在党的建设方面,要始终坚持强化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确保政治上清醒、立场上坚定。在法律法规方面,要深入钻研各项法律规定和工作要求,熟练掌握运用法律规定,注重在实战中锻炼提高。在公安业务方面,要认真学习了解公安中心工作的相关业务,少说、不说外行话,提高发现问题、推动解决的能力。在综合素质方面,要做“杂家”,广泛涉猎各领域知识,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提升综合分析、沟通应变的能力。三要抓住公安队伍建设这个重点。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强化党性修养,严格执行各项党纪党规、警纪警规,加大纪律作风养成,加强保密安全教育,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白银公安队伍。
市公安局在家党委成员和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供稿:郝世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