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会宁县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日期:2017-10-20 06:23:44
2017年10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会宁县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传达了市委书记苏君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巡察组指出,近年来,会宁县委宣传部、会师旧址管委会和土门岘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主体责任落实的不到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深不实。县委宣传部和会师旧址管委会近两年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不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检查指导、阶段汇报,廉政约谈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压力传导不及时不到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大额支出没有会议研究记录。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的不够好,未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记录不完整,党小组组织生活未有效开展。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财务管理不严格,部分财务报销原始凭证资料不齐全,不同程度地都存在违规接待、违规报销等问题。县委宣传部部分差旅费报销凭据与外出事由、地点不相符且夹杂其他票据充数,用办公费支付杂粮款。财务纪律执行不严格。被巡察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大额提现、大额现金支付、公务租赁不规范的问题。会师旧址管委会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非税收入应缴未缴,“一把手”长期分管财务。土门岘镇存在白条抵库、改变资金用途、农村低保发放把关不严等问题。政府采购规定执行不严格。县委宣传部、会师旧址管委会部分固定资产、设备购置、重大宣传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会议记录不规范,被巡察单位普遍存在会议记录内容简单,结论性内容记录不全问题。
巡察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两点意见建议:针对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要严格落实《中共白银市委关于严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的安排意见》以及市委办印发的《“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十一个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 “三重一大”制度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纪委(纪检组)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针对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严格按照《中共白银市委关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着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财务制度,坚决杜绝大额提现、大额现金支付、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违规违纪报销等问题发生。要加强工程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实施程序,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要加大对惠民政策落实和惠民资金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多层次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要严肃追责。
会上,会宁县委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