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动态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靖远县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日期:2017-10-20 06:19:45

2017年10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靖远县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传达了市委书记苏君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巡察组指出,近年来,靖远县委宣传部、财政局和东湾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县财政局2013年以来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没有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东湾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指导,没有定期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宣传部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抓的不严,对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东湾镇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讨论决定。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大额提现支现、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白条支付问题。财政局、东湾镇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用非税票据支付中介机构审计费;被巡察单位普遍存在大额提现支现问题;东湾镇白条支付村级办公费用,无验收支付工程款。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宣传部和财政局下属单位农发办差旅费报销无财务人员审核签字,报销管理混乱;县委宣传部车辆违规加油,违规报销燃油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被巡察单位普遍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会议记录不规范。被巡察单位普遍存在会议记录内容不清楚不完整,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等混淆记录的问题。特别是研究重要事项没有记录班子成员意见。

巡察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两点意见:针对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违反政治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行为要及时提醒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要严格落实《中共白银市委关于严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全面提升的安排意见》以及市委办印发的《“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十一个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主动探索党员党性教育具体化、规范化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真正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了解、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站所股室定期约谈、调研、听取汇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整体合力。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认真落实 “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针对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严格按照《中共白银市委关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着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四风”新动向,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坚决杜绝大额提现、白条支付、大额现金支付、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违规报销差旅费、燃油费等问题发生。要加强工程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实施程序,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按规定进行项目工程验收。要加大对惠民政策落实和惠民资金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多层次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干部履职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的问题要严肃追责。

会上,靖远县委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