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十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日期:2017-10-20 06:19:01
2017年10月17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传达了市委书记苏君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巡察组指出,近年来,市财政局能够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没有专题调研、未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党组中心组学习未按照“八有”要求组织开展。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机制。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后,廉政排查防控手册未及时进行更新。“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好。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预算调整流程不够规范,大额预算调整未按照“三重一大”要求会议研究决定。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干部管理工作不规范。重要岗位长期不交流。市财政局国际科,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产业科、综合科、计财科等科长10余年未轮岗交流。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会议记录不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未详细记录参会人员的陈述意见及讨论过程,直接形成决议或以“通过”一笔带过。公文管理不严格。存在两个不同文件使用同一文号现象。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市非税局2016年大额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务管理不严格。财政票据工本费的账务管理不规范,财政票据收取的工本费未使用正确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收取的工本费及余额直接纳入预算管理;办公用品费用支出未附购买合同或购买协议;会议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格;干部职工个人借款长期不归还。挤占专项资金,市农发办挤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配套资金用于本单位精准扶贫资金。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未单独记账。收费许可证年检不及时,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预算档案资料归档不完整。
巡察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点意见:针对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要严格落实《中共白银市委关于严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的安排意见》以及市委办印发的《“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十一个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常、抓细、抓长,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内生活真正严肃起来。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机制,根据岗位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要突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监督,有效落实防控措施。要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把好会前酝酿、会议讨论和民主决策等环节,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提高民主决策的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要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和《问责条例》,做到一个党组织不漏,一个党员不漏。针对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的用人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要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有效预防权力腐败。针对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严格按照《中共白银市委关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对照“六大机制”建设任务,逐项落实工作措施,着力推动本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制定完善本单位财务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坚决杜绝大额提现、大额现金支付、滞留专项资金、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费用支出审核不严格、超额支出“三公”经费等问题发生。要严格采购审批程序,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坚决杜绝政府采购项目转包、分包、规避招投标等违规行为发生。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扎紧篱笆、守好仓门”,坚决杜绝违纪违规报销等问题发生。要加大对惠农惠民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多层次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会上,市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