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向靖远县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日期:2017-05-14 06:56:36
5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靖远县政协办、县公安局、平堡镇、北湾镇情况反馈会在靖远召开。
巡察组指出,近年来,靖远县政协办、县公安局、平堡镇、北湾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巡察单位普遍存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走过场。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机制。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白条支付办公经费。财务管理不严格,存在无依据支付、大额支付未签订合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惠农资金监管不到位。
巡察组针对靖远县政协办、县公安局、平堡镇、北湾镇针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两点意见。针对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要严格落实《中共白银市委关于严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的安排意见》以及市委办印发的《“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十一个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机制,根据岗位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要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把好会前酝酿、会议讨论和民主决策等环节,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提高民主决策的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针对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严格按照《中共白银市委关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对照“六大机制”建设任务,逐项落实工作措施,着力推动本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等规定,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不断健全和完善“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确保资金使用不违规、不超标。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购置要及时入账。要加大对惠农惠民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力度,建立多层次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有效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会上,靖远县委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