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十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日期:2017-05-14 06:46:08
5月9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情况反馈会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
巡察组指出,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心党组未按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班子成员没有定期调研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廉政约谈不到位,2014年、2015年主要负责人没有对两次新任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谈话;班子成员没有对分管科、室、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记录批评意见;存在以支委会代替组织生活会的问题,组织生活会未建立情况报告单和出席情况表。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机制,领导干部职务调整、岗位变化后,没有及时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点。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用大额现金支付燃油费、差旅费和办公用品费等问题。财务管理不严格,财务报销要件不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春节值班费。
巡察组针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在问题提出了两点意见。针对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落实《白银市“1+11+X”党内生活制度》,进一步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党组书记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一步一个脚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中心党组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做到一个党组织不漏、一个党员不漏。要加强权力行使监督,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民主决策的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做实做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动态机制,根据岗位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要突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监督,有效落实防控措施。针对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严格按照《中共白银市委关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对照“六大机制”建设任务,逐项落实工作措施,着力推动本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等财经纪律,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坚决杜绝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大额现金支付、政府采购执行不严、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格等问题发生。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三公经费”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扎紧篱笆、守好仓门”,坚决杜绝违纪违规报销等问题发生。
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