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动态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靖远县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日期:2017-05-14 06:45:16

5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靖远县环保局、卫计局、糜滩镇、高湾镇情况反馈会在靖远召开。

巡察组指出,近年来,靖远县环保局、卫计局、糜滩镇、高湾镇能够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巡察单位近年来都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约谈提醒不够,约谈记录不规范,压力传导不够;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不扎实,督促落实不够。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干部存在不敢监督和不善监督的问题,对单位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的约谈记录针对性不强,压力传导不够。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机制,没有根据人员岗位调整、职务变动及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审核把关不严格,存在报销非本单位车辆燃油费、无发票支付工程款,用发票复印件报账等问题。财务人员更换频繁,记账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被巡察单位均存在大额提现、报销支出要件缺失、白条做账等问题。

巡察组针对靖远县环保局、卫计局、糜滩镇、高湾镇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两点意见。针对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里、扛在肩上。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共白银市委关于严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的安排意见》以及市委办印发的《“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十一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切实筑牢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使党内生活真正严肃起来。针对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严格按照《中共白银市委关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的通知》,对照“六大机制”建设任务,逐项落实工作措施,着力推动本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报销支出有关费用的问题。要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保持相对稳定的财务人员。

会上,靖远县委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