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委常委会听取市委第六轮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
来源: | 日期:2017-07-10 08:19:01
近日,会宁县召开十五届县委第十三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市委第六轮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
县人大、公安局、交通局、发改局、老君坡镇、白草塬镇、河畔镇、八里湾乡主要负责人分别就市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对其进行巡察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高斌就全县层面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了汇报发言。今年2月22日至3月13日,市委第六轮巡察共反馈问题76件。其中,要求整改问题线索54条,移送核实22件。市委反馈后,8个单位对照各自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列出整改清单,实行挂牌销号,逐一整改。县纪委采取“清单式”督查、“随机式”抽查等措施对各单位整改工作进行了督查。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要求整改的54件已全部整改到位。移送核实的22件调查结束。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告诫约谈19人,诫勉谈话3人。
县委书记王科健在听取汇报后指出,被巡察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有力,不折不扣地完成了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王科健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建立巡察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以巡察为契机,认真寻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全面排查相类似的问题,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按照规范化、法治化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二要加大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纪委要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结合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督查,对没有建立台账、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通过问责倒逼问题整改到位。三要巩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被巡察单位要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切实把巡察转化为加快全县发展的工作动力和工作实效。
(供稿 蒲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