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立足“三个到位” 提升巡察整改实效
来源: | 日期:2017-05-02 07:52:38
白银市不断强化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牵牢全面从严治党“牛鼻子”,立足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狠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压力传导到位。市委坚持把压力传递到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巡察意见反馈时,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必须签字认领巡察反馈意见,各县(区)被巡察单位巡察意见由县(区)党委“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形成了抓“一把手”、“一把手”抓的良好格局,进一步传导了责任压力。巡察意见反馈后,要求问题整改方案必须由“一把手”牵头制定,问题整改必须由“一把手”牵头落实,整改结果必须由“一把手”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问题整改到位。具体整改过程中,要求被巡察单位必须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有效杜绝选择性整改、浮在表面就事论事。将巡察问题通过白银电视台、广播电台、白银日报“巡察进行时”专栏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台账管理,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了解督办,特别是对突出的问题挂牌督办,有效杜绝了问题线索“软消化”。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向被巡察单位移交整改问题线索1544条,已整改到位1536条,整改率达到96%。
责任追究到位。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始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犯错,谁负责”的原则,对责任人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的通报、该检查的检查、该诫勉的诫勉,对性质严重的问题线索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坚决做到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立案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诫勉谈话76人、约谈442人、通报批评60人、书面检查96人,批评教育113人,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
(供稿 张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