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平川区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日期:2016-10-26 08:04:40
10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平川区扶贫办、种田乡和“回头看”水泉镇情况反馈会在平川召开。
巡察组指出,近年来,平川区扶贫办、种田乡和水泉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不扎实,压力传导不够,约谈记录不规范。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机制。党政职责界限不清,会议记录混乱。“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不够好。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存在违规将办公费用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公职人员违规领取护林员工资等问题。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入账不及时。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超额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挪用专项资金、大额提现、大额现金支付、滞留专项资金等问题。项目管理不规范,没有进行预算审计和资金结算审计。政府个案采购制度落实不够好,一些大宗物品采购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纪检干部“三转”不彻底,存在纪检专干仍然兼任其它职务现象。“回头看”单位存在的问题: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
巡察组针对平川区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点意见:针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对照省委“866”主体责任衡量标尺和市委提出的“十二个方面”的具体标尺,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准确界定党组会议和政府会议议事规则,切实纠正党政职责界限不清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提高民主决策的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针对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区纪委要进一步加大对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被巡察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执行廉洁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红线,坚决杜绝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发生。针对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坚决杜绝大额提现、大额现金支付、滞留专项资金、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费用支出审核不严格、超额支出“三公”经费等问题发生。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坚决杜绝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发生。要严格执行政府个案采购制度。要加强工程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实施程序,加强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杜绝违规支付项目资金等问题发生。纪检干部要深化“三转”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回头看”单位存在的问题:水泉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已整改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用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健全压力传导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上,平川区委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