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整改

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反馈“回头看”情况

来源: | 日期:2016-10-26 07:59:12

10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回头看”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情况反馈会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召开。

巡察组指出,自市委专项巡察以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好,压力传导不够。自查问题整改不彻底。“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机制。在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够好。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财务管理不规范,账务报销要件不齐全。干部培训管理不严格。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巡察组针对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点意见:针对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问题要进一步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行动自觉,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约谈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压力传导到位。要加强自查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巩固成果,坚决杜绝问题反弹。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要集体研究决定。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机制,及时修订完善防控手册,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实现常态化的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针对在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意培养业务骨干和后备干部,统筹考虑干部的交流和使用,特别对管理财、物、工程项目等的科室负责人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针对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要加强效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解决“庸懒散拖”问题;要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会议、用车、采购审批等制度规定,坚决杜绝乱发津贴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要加强财务管理,对差旅费、车辆维护费、燃油费、通讯费、培训费等严格审核,做到票据齐全、真实、合规。

会上,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党组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