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会宁县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日期:2016-08-01 07:09:57
7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会宁县财政局、扶贫办和“回头看”住建局情况反馈会在会宁召开。
巡察组指出,近年来,会宁县财政局、扶贫办和住建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少,检查落实跟不上,目标责任书流于形式;纪检工作没有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制度落实不够好,重制定,轻执行。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方面:违规支付加班餐费,无依据发放福利费,违规支付私车加油费;会议偏多,接待费用偏高。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新《准则》和《条例》专学习不到位;自查自纠敷衍了事。在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监管方面:扶贫专项发展资金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为挤占、挪用、截留扶贫专项资金留下隐患。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基础资料不完备;大额提取现金、大额现金支付;出差未履行审批手续;公务接待“三单一函”规定落实不到位。“回头看”单位存在的问题:对巡察反馈问题认识不明确,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的情况也不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巡察组针对会宁县财政局、扶贫办和住建局存在问题,提出五点意见。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和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着力构建党委积极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于担当;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针对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要坚决纠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由明转暗、设法规避等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发放补助、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支付加班餐费、违规接待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针对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对广大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教育,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针对在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监管方面监督检查力度,形成部门间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机制,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扶贫专项资金,确保惠农惠民政策全面有效落实。针对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被巡察单位要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审批流程;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财务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分管财务领导要认真学习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把关;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财会法规和财务知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会上,会宁县委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