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川区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 日期:2016-01-25 08:46:3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15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平川区所辖水泉镇及枣园村、电力路街道及向阳社区,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及所属单位进行了专项巡察。11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平川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分级负责,注重效果。平川区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逐级落实。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抽调27人成立五个工作组,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时间进度,做到“逐一认领、照单全收”。坚持问题导向,列出整改清单,实行挂牌销号,区纪委先后召开3次整改推进会议,听取各组各部门汇报,及时指导,严格对照清单抓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逐一对照,制定措施。针对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单位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村级监督普遍存在乏力等现象;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突出;会议文件偏多;有的单位纪律松散、个别干部长期不上班;有的单位违规消费;有的单位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超标准接待;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严格;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惠农资金补助存在冒领、套取、骗取的现象;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存在转包分包、规避招投标、未批先建、不执行政府采购、高估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平川区及被巡察部门(单位)逐一对照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实际行动,狠抓整改落实。据统计,巡察组向区委反馈了四个部门(单位)问题线索74件,其中要求整改的19件,现已全部整改到位;移送核实的55件,已核实整改52件,有3件正在按照有关程序进一步核实。
完善机制,巩固成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原则,针对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重点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运用等制度,细化量化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标准,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单位:平川区委办公室,电话:0943-6622965,邮政信箱:平川区长征东路106号,电子邮箱:pcqw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