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景泰县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日期:2015-12-30 15:36:37
12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景泰县民政局和住建局所属单位情况反馈会议在景泰县召开。
巡察组指出,近年来景泰县民政局、住建局党组织能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明确,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约谈针对性不强,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工作浮在面上。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没有做到抓小抓早;“三转”不彻底,存在明转暗不转的问题。部门监管职能发挥不够好,房地产市场管理混乱,群众长期上访。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六项”规定方面:行业整治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有的单位违规收费、超标准收费。部分干部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有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超标准,变相发放福利或违规使用企业和下属单位车辆。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没有很好落实,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不够好。“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研究不够。有的单位“一把手”长期空缺,缺编空编问题突出。在惠农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监管方面: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人情保、关系保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存在。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无依据列支经费、应收未收、预算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以上主要问题,巡察组提出了五点意见:一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建立政府统一协调的长效机制;对项目建设审批程序不严、乱收费等问题要下大力气专项整治,严把项目建设审批环节关口、简化办事流程,理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制。二要持续加大整治“四风”力度,按照市委《关于建立作风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要求,重点整治干部懒政、不作为等“顽疾”、“痼疾”问题。要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各项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断降低行政成本。三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决策机制。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全体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四要高度关注群众诉求和专项资金监管,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五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干部配备工作,及时选准配齐干部。
会上,景泰县委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