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会宁县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日期:2015-12-30 15:32:16
12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会宁县韩家集乡、郭城驿镇及所辖村社(社区)情况反馈会在会宁召开。
巡察组指出,近年来,会宁县韩家集乡、郭城驿镇党委、政府能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好,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现象,以开会学习、文件传达、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落实主体责任。重建章立制、轻检查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监督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村级监委会作用发挥不够好。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方面:公务接待不规范;差旅费管理不严格;存在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个别党员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实,对群众反映和遗留的问题解决不力,信访、上访事件频发。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集中制方面: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坚持不够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及决策机制还不够完善。在惠农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监管方面: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惠农补贴项目公开公示不及时、不全面;惠农资金发放监管不力,存在违规套取、冒领、挪用等问题。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程序不规范,存在分包、转包,未招投标,工程无验收等问题。财务管理混乱,多头开设账户,大额现金支付比较普遍;村级公用经费监督不力,财务运行不规范。
针对会宁县韩家集乡、郭城驿镇存在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县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市委“755”主体责任内容,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认真落实市委“662”监督责任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二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县纪委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执行新《条例》、《准则》和市委《关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三公经费”和项目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访、上访比较集中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加以解决。三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县委要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提高民主决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规定,为全体干部党员做好示范和表率。要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四要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的落实力度,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监管,对惠农资金的发放及时全面进行公开公示。要加强工程项目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要加强乡、村公务经费、项目经费的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会计核算业务,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健康安全运行。
会上,会宁县委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