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整改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日期:2015-11-17 08:30:11

11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情况反馈会议在市住建局召开。

巡察组指出,近年来,市建设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注重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及时。党组抓主体责任的措施和办法不多,重传达学习轻检查落实,结合实际研究解决问题少,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的问题。班子成员主动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好。源头治理不力,局及所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等突出问题。廉政风险排查存在风险点与岗位职责不对应,防控措施与风险点不对应等问题。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一定差距,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大。对领导班子成员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对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不力。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六项”规定方面:市建设局及所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占用、换用车辆和违规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问题。“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主动作为、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到位。调查研究不深入、统筹兼顾不全面,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措施不力。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落实不够好,存在着重大事项集体表决少,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充分表达个人意见,讨论酝酿不够;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到位。

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传递压力,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切实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及时准确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政企、政事、政社分离的改革。二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六项”规定,采取专项整治、制度约束、问责追究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解决违规发放津补贴、占用换用公车、懒政怠政等问题。三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 ,集思广益,提高议事质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四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专业型干部,积极推进干部轮岗制度。

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

(供稿 闫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