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市工商局:落实责任要做到“三个在前”

来源: | 日期:2015-09-15 08:30:05

日前,市纪委派驻市工商局纪检组通过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市纪委七次全会及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严格责任分解,明确工作重点,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明确责任主体。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切实承担所在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各科室(直属单位)是本单位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自律作表率,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抓好工作落实。

——强化责任传导。要求各责任主体要按照《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照《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白银调研情况反馈有关事项任务分解表》,强化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逐条对照落实。党组成员要按照“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科室要按照层层分解的目标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每一项工作有人抓、有进展、有结果;纪检组(监察室)要聚焦监督主责,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严格做到“三个在前”,即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切实解决个别领导、部分人员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的偏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顶风违纪搞“四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供稿 孟建东/编辑 冯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