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主题宣讲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日期:2015-12-08 18:16:41
各县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组(纪委):
为认真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关于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通知精神,按照市纪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市纪委将从2015年11月下旬至2015年12月底,分层分级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主题宣讲活动,现将宣讲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宣讲活动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市纪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张荣学
联系电话:8257842 15809430606
中共白银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主题宣讲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关于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通知精神,推动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准则》、《条例》,树立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省纪委有关通知要求和市纪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我们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主题宣讲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2015年12月初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
二、宣讲内容
1.中央修订《准则》、《条例》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2.《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3.结合实际,对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提出具体要求。
三、宣讲方式
1.市委党校各类主体班次有关《准则》、《条例》的宣讲,视具体情况分别安排委局领导和市纪委宣传部负责同志承担。
2.各派驻机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组分别承担所在部门及归口管理和下属单位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宣讲任务。确有需要,可邀请分管常委、联系纪工委负责人进行宣讲。
3.市直机关纪工委承担未设纪检监察机构的其他市直部门的宣讲任务,市工信委纪检组承担市属国有企业的宣讲任务。
4.各县区纪委分别承担所辖乡镇、街道的宣讲任务。
5.白银廉政网开设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专栏专题,集中刊发有关《准则》、《条例》的权威解读文章、市内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并择优向省级以上媒体推荐。
四、组织实施
1.市纪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宣讲活动,具体衔接委局领导的宣讲活动,并组织市内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通过与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衔接,获取相关资料,结合我市实际形成统一的宣讲提纲;宣讲活动要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阶段有所侧重、逐步深入。
2.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所辖乡镇、街道和所在部门及归口管理、下属单位的宣讲工作。
3.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将开展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宣讲活动的信息和相关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