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回眸

会宁:2015年给予党政纪处分101人

来源: | 日期:2016-02-02 08:26:31

2015年,会宁县纪委共受理问题线索202件(其中上级纪委转办71件、省委巡视组移交55件、县纪委受理76件);初核156件,立案65件,结案63件(立案未结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1人(其中科级干部18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保持了反腐的高压态势,形成了强大震慑。

拓展问题线索渠道强化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问题线索的相互移送和信息共享,力促全县反腐败工作合力;注重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畅通网络举报渠道,会宁纪检监察网站受理网络举报17件,调查核实3件。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制定《会宁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办法》,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织受理的信访举报线索每月20日前上报县纪委,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推行信访举报线索集中评估制度,成立集中评估领导小组,对所有信访举报线索,每月25日前召开集中评估领导小组会议,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要求分类处置。

强化对下业务指导。认真落实县纪委常委分片联系制度,由县纪委常委对驻乡镇纪工委和辖区乡镇纪委日常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实行案件互查协查制度,对涉及村干部简单问题的一般信访案件初查以乡镇纪委为主,对涉及乡镇科级干部、一般干部疑难复杂问题的信访案件初查以纪工委为主;采取纪工委片区异地交叉查办和纪工委书记组织辖区乡镇纪委书记异地交叉查办的方式,避免“人情案”。2015年,乡镇纪委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43件,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

注重发挥治本功能。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筛选了16起典型案件,发出通报2次,进行深度剖析,通过对少数违纪党员干部的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以案示警,教育和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