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抓 靠实干 不变节奏不松劲
来源: | 日期:2016-01-29 15:08:08
明禁令扫除积弊,出重拳正风肃纪,坚守担当、从严治党,利剑高擎、严惩腐败——这是2015年靖远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真实写照。
一年来,县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以上率下,逐级推动,传导压力,靠实责任,凝聚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县纪委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实现“不敢”中推动了“不能”、“不想”效应的初现。
靠实两个抓手 措施更加具体
把责任压下去。县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要领导逢会必讲廉政,专题开展集体谈话,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县委班子成员、乡镇和部门“一把手”负责人逐个约谈,签字背书,作出承诺,传递了责任,发挥了引领作用。县、乡镇、村(社区)层层约谈,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两个责任”向末端延伸,实现了约谈全覆盖、责任传导无盲区。县纪委将全年任务细化分解为5大项84小项,严格对照标准,加大督查和“一案双查”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21个单位“一把手”、25名分管领导、3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分别被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让各级领导干部有了压力,达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把纪律挺起来。制作“守纪律、讲规矩”明白卡,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承诺,组织知识测试,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纪意识。建成了“靖远县职务犯罪预防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参观48场次1920余人,成功举办了“陇原清风”廉政文化巡演活动,与团县委联合举办了“中国梦·清风颂”主题演讲比赛,推动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的常态化。着眼于抓早抓小,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全县18个乡镇、75个县直部门共梳理出权力事项1760项,查找廉政风险点4024个,制定防控措施5025条。出台了《靖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暂行办法》,着力防范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
突出两个重点 主业更加聚焦
反腐惩恶力度不减。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单位职责,树立程序意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出台《靖远县信访举报及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成立6个纪律审查工作组,充实办案力量,建成谈话室,配强办案设备,落实安全责任,全力为纪律审查工作“护航”。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用好“四种形态”,严惩“小官贪腐”,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2015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14件(次),同比下降13%;上级交办137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31件(次),增长92.6%;立案61件(自办案件45件),增长117.9%;结案57件,增长111.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人(双重处分8人),增长126.3%。
扬清抑浊尺度不松。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健全和完善“六大机制”,建立了调查、研判、查纠“三位一体”的分析研判机制,对作风问题坚持月分析、季研判、年汇总,累计发放征求意见表300余份,召开分析研判会12次,形成了《靖远县干部作风分析研判报告》,被市纪委向全市推行。督促审计、财政等牵头单位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公开招募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成立了6个作风督查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查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铺张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2015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件,给予纪律处分12人,问责10人(诫勉谈话5人、约谈1人、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4人),通报曝光13件21人。
强化两个保障 后劲更加有力
创新,推动执纪监督的特色化。以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为导向,构建领导干部“责任保廉”新机制,出台了《靖远县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实施办法(试行)》、《靖远县领导干部任前落实“两个责任”暨廉政谈话制度》,建立所在单位、县纪委、县委“三级联动”机制,对新任领导干部实行廉政与责任“双告知”制,防止带病提拔等问题的发生。着力打造“阳光纪检”,在18个乡镇、36个村(社区)统一制作安装了“阳光纪检”和村务监督公开公示栏,研究制定对公开公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健全监督体系,制定《靖远县纪检监察机构巡查工作办法》,设立了4个非常设巡查机构;对未设纪检监察机构的县直部门单位,确定了纪检监察分管领导;按照“一村(社区)一员”的原则,由各乡镇为全县184个村(社区)各选派1名纪检监察员,健全了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督体系。
“三转”,推进自身建设的规范化。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三转”承诺制度,调整了“效能风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纪检干部话三转”主题征文活动。坚持和完善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县纪委“业务讲堂”制度,邀请兰州文理学院老师、市国学会会长及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讲解有关知识,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10条”意见,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分层次开展家访,制作《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纪检监察干部外出(请休假)报告表》,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信息库,加强内部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优美、人民幸福的新靖远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供稿 张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