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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破坏制度典型案例

来源:甘肃省纪委监委 | 日期:2026-04-03 09:19:5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治权依规用权的若干措施》要求,吸取违反破坏制度问题教训,现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破坏制度的4起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通报的案例为鉴,在履职用权中坚持从制度层面上看、从破坏制度上查、从完善制度上治、从执行制度上抓,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1.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欢祥违规决策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案

2015年12月,时任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王欢祥,罔顾制度规定,严重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决定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项目安排之规定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之规定,在主持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收购兰州市安宁仁寿山温泉旅游项目中,明知所涉项目存在无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手续不齐全、项目环评规划未实施、项目土地主体规划为林地等问题,仍然决定由该公司出资收购该项目,导致后续项目建设无法进行,致使剩余巨额本金及利息至今尚未追回。王欢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策违规经商办企业案

2003年至2007年底,陈策在担任省科教城建设指挥部主任、省建设厅房产处副处长、处长期间,无视法规制度,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不准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之规定,与他人合作成立三家公司,并利用职务便利“空手套白狼”,将兰州科教城项目等所需材料指定由其控制的三家公司供应,赚取巨额利润,其中陈策个人分得利润一半以上。陈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民乐县委原书记李作明违法安排行政单位为私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案

2017年7月至12月,李作明在担任民乐县县长期间,严重破坏法律,违反《担保法》关于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关于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之规定,接受民营企业负责人为其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请托,先后两次给时任民乐县财政局、林草局主要负责人打招呼,为该企业申请数额巨大贷款提供担保。截止目前,尚有巨额贷款未偿还。后查明,李作明先后17次收受该民营企业负责人所送贿赂。李作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定西市民政局原局长杨振军违法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案

2021年至2024年,杨振军任定西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漠视制度,独断专行,严重违反《党组工作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擅自将本应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定西市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综合楼建设等15个项目,涉及金额3500余万元,由其个人直接决定后实施。为应付检查,违反《档案法》关于不得伪造、篡改档案之规定,安排工作人员制作虚假会议记录。杨振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