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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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第一至七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下设事业机构2个,分别是宣传教育中心和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设立县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县纪委全委会、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和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机关综合性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制发公文,接收文件并及时处理;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批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工作,负责特约监察员工作;协调落实机关保密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普通密码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及技术装备规划、计划、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计算机网络综合办公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及管理;负责办案设备管理;统筹指导机关及派驻(出)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机关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涉案款物保管;负责机关党建、工会和妇联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巡察机构、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承办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受理对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以外的机关及派驻(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乡镇纪委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建立和管理县管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负责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负责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三)信访室(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送相关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为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提供决策支撑和信息服务;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四)案件监督管理室(加挂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并移交监督检查室;统一受理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报批的留置申请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对留置报备材料进行审查,对使用留置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谈话室使用管理;负责建立和管理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追逃追赃相关工作。
(五)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报县委和县纪委监委批准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审理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县纪委监委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受理并处理申请国家赔偿事宜;承办恢复党员权利和政务处分的解除工作;负责县监委调查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工作;负责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监督执行工作。
(六)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乡镇、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乡镇、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研究分析和报告联系乡镇、部门和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指导、检查和督促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和县直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并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和审核评估;承办应由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提出处置建议,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工作,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联系乡镇和派驻(出)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乡镇、部门和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七)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除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以外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包括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以及从纪检监察岗位离职退休的人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察工作;建立和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
二、直属事业单位
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和巡察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及保障工作;负责党章党规党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纪检监察政策理论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机关新闻事务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负责新媒体的运行管理工作,反腐倡廉重点报刊杂志的征订发行工作,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负责拟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和廉政谈话工作。
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的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内网和各类网络及设备的系统运维和优化,为委机关、办案点、走读式谈话场所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和保障,开展电子数据取证、勘验、办案大数据分析及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等职能。
三、派驻(出)机构
(一)综合派驻机构
1.靖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靖远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3.靖远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4.靖远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5.靖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6.靖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7.靖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二)派出机构
中共靖远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