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景泰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乡财管理中心主任王德模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景泰县纪委监委 | 作者: | 日期:2024-01-31 09:18:40

日前,经景泰县委批准,景泰县纪委监委对景泰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乡财管理中心主任王德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德模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沉溺网络投资,廉洁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破坏营商环境,多次为其配偶在工程项目上谋取利益,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审核、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德模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景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德模开除党籍处分;由景泰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德模简历

王德模,男,汉族,1980年10月出生,甘肃景泰人,大学学历,1999年11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11-2015.11 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财政局干部

2015.11-2018.09 白银市景泰县财政局干部

2018.09-2022.10 白银市景泰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期间:2019年12月至2022年9月兼任行财股负责人)

2022.10-2024.01 白银市景泰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乡财管理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