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在中国共产党会宁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3-07-09 00:00:00

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会宁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会宁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2日  审议稿)

王维兴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会宁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九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五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22年工作,安排2023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刘正祥作了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迈出坚实步伐。一年来,县委团结带领全县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前行,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从严治党展现新气象,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匡正政治生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一年来,我们坚守政治担当,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一以贯之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县纪委常委会带头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贯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及系列重要论述,开展理论学习28次,交流研讨2次,知识测试3次。紧跟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部署,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任务清单,通过班子成员领学、机关支部研学、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专题学习8次,交流研讨4次,撰写心得体会170余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一年来,我们心系“国之大者”,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将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作为保障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聚焦乡村振兴、厕所革命、粮食安全、生态环保、国土绿化等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975个,下发通报14期,通报批评党组织7个,提醒约谈158人次。对标国家“双十条”和省市县委部署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专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15个,通报批评党组织19个,责任追究165人。强化对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县委中心工作任务的监督,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提请重大事项39个。认真履行协助职责,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1次,对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6个乡镇、2个部门、35名个人被评为一般等次,26名个人被评为较差等次。全面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协助县委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任务清单,创新开展县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同堂谈话,约谈“一把手”118人次。以调研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确定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践课题10个,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3篇,提出意见建议43条,着力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

一年来,我们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59件,其中检举控告类218件,处置问题线索520件,立案17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办理县管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3件,立案5人,留置3人,严肃查处了邵正军严重违纪违法案。治理重复举报件4件,立案1件,责任追究6人。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69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725人次,占比94.3%。发挥案件查办系统治理效能,开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10次,下发“两书一函”74份,督促各相关部门分类解决问题68个,完善制度机制18项。不断加强廉洁会宁建设,深入开展“纪法教育宣传月”和廉洁文化“六进”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84场次,接受警示教育1.35万人,征集展出廉洁微视频、书画等作品78件。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0件88人,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干部114人。

一年来,我们聚焦整治重点,切实纠治“四风”顽疾。一以贯之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3件,责任追究224人,党纪政务处分4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起50人。坚持精准施治,对公务用车、公用经费及工会经费使用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6轮次,督促整改问题35个。严肃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查处相关问题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督促整改各类问题283个。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处置问题线索109件,责任追究298人,党纪政务处分53人。持续开展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暨“一难两乱”专项整治监督,推动新增、改造、开放停车位3513个。全面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省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监督,督促整改问题16个,约谈6人次。开展金融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协助清收不良贷款5667.03万元。开展供销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立案1件,督促整改遗留问题22件,问责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监督和“惩腐打伞”工作,处置问题线索5件,责任追究12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深化拓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提级监督,处置问题线索19件,责任追究8人。

一年来,我们坚守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利剑作用。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制定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启动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常规巡察,组建6个巡察组和1个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组,对12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4个乡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教育卫生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发现各类问题321个,移交问题线索27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核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按照“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的方式,主动参加被巡察党委(党组)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盯巡察发现和反馈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到98.2%。

一年来,我们深化体制改革,有效释放治理效能。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向市纪委监委、县委请示报告工作87次,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加强对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的领导和指导,组织召开乡镇纪委工作座谈会、工作推进会5场次,持续推动双重领导体制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室组”“室组乡(镇)”联动机制,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派驻机构共开展监督检查13轮次,处置问题线索115件,立案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强化反腐败协调机制落实,加强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健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和移送的外部衔接、协调机制,接收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69件,立案62件,问责处理55人,对外移送问题线索22件。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8批12311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226人次。动态更新乡镇681名、县直部门594名县管干部廉政档案。

一年来,我们聚力素质提升,全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持续加强县纪委监委班子及成员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县纪委监委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开展“作风建设年”暨“铸魂强基、提能塑形”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六个方面对标整改问题295个,创新开展“以奋斗致青春”主题演讲比赛、“重走长征路·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等4场次。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健全专题培训、跟班学习等干部教育培养长效机制,累计培训干部160人次。从制度建设着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完善机关内控制度13项。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问责纪检监察干部2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比如:“两个责任”在一些乡镇和部门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四风”顽疾树倒根存、隐形变异行为禁而未绝;一些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基层“微腐败”方式更加隐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仍存在短板弱项;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式方法、能力素质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会宁的重要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九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会宁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二十大站位民族复兴和百年变局的制高点,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举措,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重大部署,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牢牢把握”重要要求,找准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的工作方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凝心铸魂、统揽全局,扎实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切实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始终把政治监督摆在首要位置,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把握“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传承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及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坚决清除同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切实保证政令畅通,维护政治安全。

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党中央因时因势做出的决策部署,聚焦“三新一高”“四强行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一带五色·多彩会宁”“农业优先、文旅赋能、生态立县”等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经济恢复、优化营商环境、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专项监督,健全台账管理、动态跟踪、督查问责、“回头看”等制度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县委部署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拧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强化纪委监督责任,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县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紧盯“关键少数”,不断强化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二、坚持全面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实施意见、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等制度,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各环节有效贯通,有效提高巡察质量。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突出“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紧盯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情况,着力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能定位、践行职责使命。

提升巡察工作质效。按照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精心谋划十六届县委新一轮常规巡察。全面开展对村(社区)巡察,推动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根据县委工作大局,适时启动专项巡察。配合省市巡视巡察安排,做好上下联动工作。优化巡察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巡察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提高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及政法司法等工作的统筹衔接水平,做好情况通报、线索移交、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等工作。加大巡察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巡察信息化工作水平。

做实巡察成果运用。注重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制度,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跟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作用,巡察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和相关单位协同责任,形成整改合力。加强跟踪督办,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严肃问责。加强巡察成果共享,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巡察情况,推动行业部门规范决策、完善制度,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三、坚持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树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激发干事创业新作为,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实省委“三抓三促”行动和市委“铸魂强基 扛旗争先”干部作风整顿提升行动,推动全县干部作风实现大转变、大提升。严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只表态不落实等问题;严查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严查玩忽职守、麻痹松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和省委胡昌升书记特别指出的“空、庸、推、拖、躲、假、虚、僵”等八类问题;严查任性用权、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随意决策、盲目决策、违规决策等问题;严查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急功近利,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等问题;严查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严查“安排了就了了”“部署了就不管了”“说了就是做了”“做了就是做好了”等问题。

坚决打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公款吃喝、铺张浪费、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等歪风陋习从严查处;对“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变着法子“吃空函”“吃二茬饭”,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改头换面问题露头就打;对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收送礼品礼金、拉关系,以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提货券、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等隐性问题反复敲打;对隐藏在高档酒、天价茶、高价月饼等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深挖细查,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以有力举措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部署新要求,持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瞄准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以及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巩固衔接资金等重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问题。持续纠治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药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突出问题,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中的“绊脚石”。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和“惩腐打伞”工作,加大对“村霸”“街霸”“砂霸”等的整治力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开展安全隐患和重大风险排查整治,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牢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巩固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总结作风建设成效经验,把纠治“四风”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健全风腐同查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四风”背后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问题,深挖细查腐败案件中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从思想上固本培元。

四、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整章建制、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

锲而不舍强化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机制,完善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时刻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列为各级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必修课。坚持正向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积极挖掘选树先进典型,用活用好身边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督促指导发案单位党委(党组)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驰而不息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触及思想,查摆问题,抓实整改。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对违反党纪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日常监督,督促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严明组织纪律,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规范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中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

矢志不渝强化担当作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特别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问题,早发现早批评早纠正,使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警醒。提高线索处置质量,做到集中研判、集体决策,依规依纪依法办理,跟进做好回访教育等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扎实开展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着力形成“敢闯敢干、唯实争先”的干事氛围。

五、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

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筑牢基石。

聚焦重点任务惩贪治腐。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严肃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行贿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严惩“围猎者”。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各流程管理,确保办案安全。

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整治。紧盯重点环节,严肃查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深化金融、国企、政法、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实际,聚焦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和一些长期积累、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疑难问题,选准“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

聚焦关键环节系统治理。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把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以案促改有机统一起来,统筹谋划、同步推进、一体实施,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注重分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系统查找思想、作风、监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加强线索处置和审调过程监管,确保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发挥“三个效果”。用好会宁红军长征廉政教育基地等廉政教育平台,多措并举推动“廉洁会宁”建设,持续提升廉洁文化“六进”活动覆盖率,以廉洁文化涵养新风正气。

六、坚持做深做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通的工作合力。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双重领导体制,认真落实县纪委监委向市纪委监委、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依法开展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加强对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乡(镇)”联合办案制度机制。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强化数字赋能,积极推进党风政风监督信息综合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预警纠治,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全面提升派驻机构监督质效。健全派驻机构改革配套制度,研究制定支持和保障派驻机构发挥作用的相关制度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规范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流程,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室联系派驻机构工作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联系督导和服务保障。推动派驻机构一体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办事。加强对驻在部门内设纪检机构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

持续完善内外联动协作机制。有序推进纪检监察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构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巡察等部门统筹联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不断加强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协同联动,注重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推动形成运转有序、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体系。

七、坚持铸魂强基提能塑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以提升干部作风为目标,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锤炼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  

以政治建设铸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和政治建设,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当好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示范践行者和坚定推动者。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好主题教育,根据省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纪检监察权力,全面高效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

以素质提升强担当。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深入学习纪法条规,全面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实地调研、工作落实制度机制,用学习成果指导调研实践,用调研成果推动工作落实。按省市部署常态化开展“深学习、强本领、争一流”培训行动,重点抓好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着力打造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业化队伍。

以严管严治促清廉。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和“铸魂强基 扛旗争先”干部作风整顿提升行动为抓手,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不断锤炼意志力、坚韧力、自制力,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和廉洁底线。持续完善内控机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主动接受党内、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坚持“刀刃向内”,经常“打扫庭院”,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新征程当有新作为,新使命须有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会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