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年报

中国共产党景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景泰县纪委监委 | 作者: | 日期:2024-02-08 00:00:00

中国共产党景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景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景泰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以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办法和细则。

(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八)承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负责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并提出工作建议;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调配、考核、管理和监督;承担问题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督促检查省委巡视组、市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督办市委巡察办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景泰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职能部门12个,具体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县纪委全委会、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暨县纪委书记办公会和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组织协调机关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机关综合性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制发公文,接收文件并及时处理;协调落实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批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乡村振兴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并移交相关室;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追逃追赃相关工作。

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联系乡镇、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联系乡镇、部门和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办理上级监察机关指定管辖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报县委和县纪委监委批准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审理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县纪委监委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负责县监委调查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工作;负责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监督执行工作。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我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属事业单位

宣传教育和网络信息中心。提出本年度纪检监察系统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意见,大力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检查督促和了解掌握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反腐倡廉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对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教育和典型教育;对已颁布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并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计划;负责制定网络信息系统的发展规划与安全运行规则;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网上办公、公众参与意见的处理及反馈等情况;负责网络舆情研判、网络投诉分流处置,对网上举报、投诉受理、转办、督办事项进行结果反馈,搜索案件线索信息,利用网络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评价中心。及时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并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相关工作;定期梳理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研判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提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形成科学完备的干部监督工作体系;负责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最严格监督的思想引导,配合系统内部开展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从源头上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效;拟定并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评价工作计划;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334.7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4.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0.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74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334.7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4.7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334.7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250.77万元, 93.71% 项目支出84万元,占6.29%,无结转结余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334.7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0.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7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250.7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7万元,增长0.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养老、医疗、工伤及公积金等社保财补部分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7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8万元、津贴补贴277.44万元、奖金146.90万元、绩效工资36.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9万元、住房公积金89.74万元、退休费7.28万元、生活补助0.35万元、奖励金2.57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17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05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28万元、工会经费6.85万元福利费8.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1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2个项目合为一个项目,按预算要求增加0.5万元。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2024年纪检业务费(公用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2024年巡察专项经费。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895.4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9.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两笔业务费合为一笔,金额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141.5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万元,原因是2024年事业人员减少1人,支出相对应减少;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巡视工作2024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与上年度无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 年预算数为113.35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减少0.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 年预算数为7.28万元,比2023年增加1.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1.99万元,比2023年减少0.0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4 年预算数为34.5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4 年预算数为6.91万元, 比 2023 年预算减少0.2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4 年预算数为89.7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住房公积金核费基数变大,个人及财补部分增加,行政、事业住房公积金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与上年一致。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59.3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03万元,增长0.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金额较上年略有增长,机关运行经费也相应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万元。

2024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7.08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4.7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67.8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61.0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54.1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2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1个,主要是监察罚没收入,计划征收2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6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5个,公开率为83.33%。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6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3个,完成率为5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巡察6月未结束,待巡察结束剩余项目资金需在下半年完成支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6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为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6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4个,转移支付项目1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在部门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1321.96万元,2024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3个,压减率5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1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2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18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国共产党景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22

附件:

1.中国共产党景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中国共产党景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