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靖远县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05-05 17:41:56

    

   一.靖远县砂河沿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报销招待费、电话费问题。2013年6月至201712月,靖远县砂河沿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报销招待费、电话费等共计74322元。该公司原经理滕雷、原会计刘生家二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3月,滕雷受到记大过处分、取消职务工资和补助;刘生家受到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二.靖远县卫生健康局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县卫健局在2017年523日的公务接待中,用餐费用超出1068元,陪餐人数超出10人。20222月,分管财务副局长陈贤明被诫勉谈话;20224月,原办公室主任张守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三.靖远县住建局原副局长陈林军等5人违规报销伙食费问题。20184月,陈林军带领干部欧尔钰、杨建龙、苏学刚、朱艳艳赴白银参加会议,之后5人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费1000元。20221月,欧尔钰、杨建龙、苏学刚、朱艳艳受到批评教育处理;20223月,陈林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