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委5个巡察组将于2024年4月22日至7月22日,对20个市直部门单位及医疗机构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其中,市委第三巡察组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开展工作,现场巡察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6月21日。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设置征求意见箱、电子信箱和举报电话,并首次启用白银“码上巡”二维码,干部群众可通过手机扫描白银“码上巡”进行信访举报。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职工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